登录 | 注册 | 返回首页
关于2018年秋冬季全面禁止秸秆荒草垃圾焚烧的通告
字数:718 字 浏览:2222次 下载:0次
== 本文免费阅读 ==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空气环境保障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2018-2019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就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禁止露天焚烧物,包括秸秆、荒草、树叶、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其他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全面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和垃圾。
  三、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城乡所有居民必须严格按照秸秆综合利用的要求妥善处置秸秆,及时清理房前屋后及辖区内的荒草和垃圾,严禁乱倾倒、乱焚烧。
  四、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县各乡(镇)、村(队)建立健全网格化禁烧监管体系,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禁烧监管包片包户制度,把禁烧工作责任细化到田、落实到人。村禁烧巡逻队更要加强力量,坚持24小时执勤巡逻,及时预防、制止、处理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行为。
  五、各乡(镇)场、村(队)秸秆禁烧指挥部要采取喇叭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强露天禁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营造全民禁烧的浓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自觉,确保不发生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行为。
  六、对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500-2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实施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妨碍、阻挠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举报秸秆焚烧等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酌情给予奖励。
没有找到想要的文档没关系,可以——原创定制
如果不想充值,也可以——以稿换稿
温馨提示:
1、本站立足于原创,非会员单篇售价50元起,是本站注册会员,有足够的积分,作品会员价多少就扣减多少;
2、充值起点50元,多充不限;本着自愿的原则,充值不可退款或提现;如不想充值,可拿自己的最新原创作品交换;
3、无忧只搭建平台,制定稿件上传和下载规则,其他由上传人和下载人自愿进行,无忧不对稿件内容和质量负责;
4、无忧不保证平台稿件永久留存,请下载用户自行及时保留;
5、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拒绝任何形式转载,侵权必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