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返回首页
某项目工程(劳务)结算管理办法
字数:1041 字 浏览:3268次 下载:3次
  为规范公司工程(劳务)结算行为,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劳务)结算期限
  1、当月完成的工程(劳务)工作量必须于次月5日前完成验收、结算(预结算)手续。
  2、因施工(劳务)方不同意签字确认等特殊情况,无法于次月5日前完成结算(预结算)的,施工(劳务)方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可延至15日前结算(预结算)。
  3、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工作量结算(预结算)手续的,公司一律不予支付工程款,产生后果由直接管理部门负责人或施工(劳务)方自行负责。
  二、结算、预结算方式
  1、三个月以内,且单项工程(劳务)费用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短期单项工程(劳务),当月未完工需要跨月才能完成的,当月工作量、工程款以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待该项工程(劳务)全部完工后统一进行最终结算。结算期限要求同上。
  2、单项工程(劳务)费用在5万元(含)以上的、有长期协议的多项工程(劳务),每月按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待公司监事会进行审计后方可作最终结算。结算期限要求同上。
  三、结算程序
  工程(劳务)工作量、工程款结算(预结算)工作,生产部门的项目由其直接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部门的项目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一)工程项目工作量结算(预结算)
  1、各工段的项目工作量结算,部门要严格管理项目工作量统计工作,根据项目工作量统计单据进行评估经生产技术部确认后进行预结算。
  (二)辅助性工程工作量必须经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工作量、工程款预结算。
  (三)其他工程(劳务)工作由总经理(或其委托人)牵头,生产技术部、综合管理部参加评估、验收,工程(劳务)验收合格后由综合管理部按照协议规定进行结算(预结算)。
  (四)零星劳务工作不需进行结算,但付款单据必须……
== 以下隐藏内容需要投稿或充值方可查阅 ==
该作品目前会员价为 4 文币
马上登录注册
没有找到想要的文档没关系,可以——原创定制
如果不想充值,也可以——以稿换稿
温馨提示:
1、本站立足于原创,非会员单篇售价50元起,是本站注册会员,有足够的积分,作品会员价多少就扣减多少;
2、充值起点50元,多充不限;本着自愿的原则,充值不可退款或提现;如不想充值,可拿自己的最新原创作品交换;
3、无忧只搭建平台,制定稿件上传和下载规则,其他由上传人和下载人自愿进行,无忧不对稿件内容和质量负责;
4、无忧不保证平台稿件永久留存,请下载用户自行及时保留;
5、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拒绝任何形式转载,侵权必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