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一名地税工作者应尽的责任。为进一步强化保密工作,将各项保密措施落到实处,特制订《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报密工作制度》。
一、每年集中进行一次保密教育和检查整改活动。通过保密教育和检查整改活动,提高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重点涉密人员和其他涉密人员的素质,加强对重点涉密人员在调整、离岗脱密期管理和辞职、调动、因私出国(境)审批等的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提醒和管理。
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义务,严格执行下列十一条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带密级的文件、资料;
(9)不用普通电话、普通邮政、手机、明码电报、非加密传真机传递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11)不将纳税人的保密资料外传或提供。
三、制作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在本单位内部文印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批的定点单位进行。
四、实行定密责任人制度,依法规范定密工作。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对号入座,按照承办人员拟定→定密责任人审核→办公室领导审签的程序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印发数量及范围,编排顺序号。
五、严格涉密文件的收发、保管、借阅、销毁手续。收发、借阅涉密文件,必须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复制绝密级文件应当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复制制发机关允许复制的机密级、秘密级文件,必须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