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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耕地保护“田长+协会”制度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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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撑起耕地“保护伞”
——某区耕地保护“田长+协会”制度的探索与实践

  xx区强化耕地资源保护责任意识,以xx镇为试点,走出了一条耕地保护“田长+协会”新路子,整合了“官方”和“民间”的力量,增加了监管的“眼睛”和“耳朵”,弥补了国土资源管理一线力量的不足,实现了耕地保护模式和效果的大转变。2018年6月,市领导刘荣喜对耕地保护“田长+协会”制度作出批示,该经验被列入“2018年淄博市镇长培训班”课程,在全市宣讲推广,并作为山东省地方改革案例上报中央改革办。
  一、耕地保护“田长+协会”制度试点情况
  田长制是通过政府任命与群众推选,为每一块耕地设立一名监护人,实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耕地保护协会作为田长制的有效补充,吸收老党员、老支书、德高望重人员入会,充分发挥入会成员熟悉村情、威望高、群众信服的优势,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协助田长进行土地矛盾纠纷调解。
  xx镇共设镇、片、村、网格四级田长,总田长由镇长兼任,负责定期召开田长会议,研究部署辖区内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制订保护实施办法、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等;“一级田长”负责片区范围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一般由镇工作片片长担任,每个工作片辖5-6个村,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二级田长”做好相关工作;“二级田长”一般由村书记或村主任担任,充分发挥他们熟悉村情的优势,负责全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监管的巡查、情况上报等具体工作;三级田长由耕地保护协会相关工作人员担任,是耕地保护监管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和直接责任人。经过综合考量及民主推荐,全镇共设总田长1名,一级田长3名,二级田长16名,三级田长112名;作为对田长制的有效补充,全镇16个村同步建立耕地保护协会,配套办公用房26处,吸收会员480余人,各级田长和协会会员成为全镇保护耕地、调解纠纷的骨干人员,农民成为耕地资源的第一守护人,实现了镇域耕地保护监管责任全覆盖。
  二、耕地保护“田长+协会”制度运行机制
  一是全面掌握耕地资源保护信息数据。各国土所牵头,联合镇办、田长、协会、对辖区耕地情况全面摸排,各田长和协会详细掌握本辖区耕地分布、基本农田划片情况及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违法占地、破坏耕地的情况。建立耕地面积、基本农田情况、破坏耕地行为三张清单,作为各级田长和各村耕地保护协会开展工作的第一手资料。国土部门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分割发放给村级组织,张贴上墙,帮助田长、协会、村两委干部掌握辖区内哪些地块为允许建设区,哪些区域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哪些地方是可以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增强了规划用地意识,合理制定村级未来发展规划,在不突破建设用地总量的前提下,优先盘活利用好存量建设用地,最大限度减少新的耕地占用。
  二是全面构建耕地保护分级巡查制度。设置巡查台账和记录,总田长每季度至少一次进行带队巡查,重点检查一二三级田长工作落实情况,对基本农田保护监管情况进行抽查;一级田长每月至少巡查一次,重点检查片区内是否存在破坏耕地行为;二级田长坚持每周对村耕地保护情况进行巡查,重点检查村偏远地区,防止出现监管漏洞;三级田长坚持每天常态化巡查,发现破坏耕地行为立即予以制止。截至目前,共开展巡查68次,发现问题4件,已全部处理到位。
  三是全面构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阵地。以往耕地资源保护政策宣传很难下沉到所有群众,“田长+协会”制度推行后,田长和会员同时成为土地政策宣讲人,向身边的亲友、邻居宣讲耕地保护知识,及时劝阻亲友破坏耕地的行为,会员利用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机会,义务宣讲耕地保护政策,使全村党员群众对耕地保护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协会还在村里建设了国土文化广场和文化长廊,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龙二村耕地保护协会则利用赶大集的机会,向群众发放耕地保护明白纸,共发放明白纸1200余份,并现场解答土地政策疑问25个,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是全面构建问题层层督导整改机制。对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监管全面实行提示和告知制度,对于发现的可能出现的破坏耕地行为,向耕地保护协会下达提示单,由相应工作小组进行处理,防患于未然。对于已经出现的破坏耕地行为向三级田长和耕地保护协会下达《交办单》,一般要求一周内处理完成;对于久拖不决的行为向二级田长下达《催办单》,由镇城建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尽快处理;对于时间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由镇政府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一级田长亲自靠上解决,并将结果在全镇通报。截至目前,共下达《提示单》12份,《交办单》3份,全部得到了解决。
  三、耕地保护“田长+协会”制度初步成效
  一是土地违法行为整改从集中整改向日常整改转变。在以往由于一线执法监管力量薄弱,部分土地违法行为很难再第一时间发现、查处和整改,只能依靠土地卫片执法监察进行后续查处,执法监管存在滞后性,不但导致了履职履责不到位,尤其是违法占用耕地建筑物拆除难度很大,造成了工作被动。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协会”制度后,群众从被动监管转变成为自觉的耕地“监护人”,辖区内土地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制止,拆除整改的难度很小,国土资源执法履职履责更加到位。
  二是土地监管方式实现“以图管地”“以人管地”相结合。以往,土地监管方式基本由国土所以图管地,由于对基本情况掌握不够,监管难度很大,甚至造成矛盾纠纷。“田长+协会”制度实施后,各级田长和会员对辖区新建行为指导和监督,保证村内任何建设行为都在规范建设范围以内,坚决不触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发生土地纠纷,二、三级田长和耕地保护协会人员第一时间现场调解,做到全程透明公开。若矛盾双方不认可现场调解结果,可逐级向一级田长及总田长反映解决,真正做到了土地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如xx镇北旺村和麓村村土地纠纷矛盾时间较长,双方情绪比较激动,不易调解,一级田长闫涛了解情况后立即赶到现场,会同各级田长和耕地保护协会人员,通过实地丈量,征求当事人意见,深入农户与了解情况的群众沟通,成功化解了矛盾,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真正实现了“以图管地”和“以人管地”的有效结合。
  三是为土地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落实搭建了平台。过去,耕地保护主要依靠国土所动态巡查,力量单薄,即使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只能反复制止和报告,土地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落实缺乏有效平台,通过实行“田长+协会”制度,将耕地保护监管的重心充分下移,镇村干部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增强。如大土屋村三级田长杨实浩,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村民程涛在耕地上进行养殖厂房建设,及时进行了制止;韩庄村在月巡查中发现2起违法占地行为,当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1.2亩耕地全部得以恢复。
  自2017年xx镇实行耕地保护“田长+协会”制度以来,没有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发生,总体来看,耕地保护效果是很明显的,尝试是成功的,xx分局也将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协会”制度,将全区耕地资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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