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XX县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巩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4〕4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居民参与、市场为主的原则,加强物业管理法规宣传,增强居民法律意识,提高业主树立有偿服务理念,实现各方责任明确、相互协调、有偿服务,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市场化物业服务模式,建设宜居、和谐、幸福XX。
二、主要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进一步提升全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物业服务品质,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一)2019年,实现2012-2018年综合整治后老旧小区引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占比达70%以上;
(二)2020年,实现全区范围内老旧小区引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占比达70%以上;
(三)2021年,全面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品质,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常态长效。
三、基本原则
(一)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规;
(二)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三)优先引入市场机制;
(四)实行绩效考核以奖代补扶持。
四、实施范围
(一)经市、区集中综合整治过的老旧小区;
(二)2000年9月1日之前建成交付的未缴纳房屋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
(三)其他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
五、服务标准
根据每个小区配套设施、居民需求、业主意愿,参照《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考核细则》的标准,由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共同协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