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某某市税务局
乙方:某某市广播电视台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充分发挥本地电视媒体的宣传优势,扩大税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宣传服务
乙方应根据甲方新闻宣传需求,帮助甲方创新宣传形式,全方位提供媒体解决方案,在新闻(专题)选题、稿件写作、广告策划等方面提供系统的专业化服务,并根据确保甲方新闻(专题)和广告宣传达到理想效果。
1、新闻宣传报道。乙方由专人负责协调甲方动态新闻、活动新闻等重大活动内容在《某某新闻》或《某某生活帮》栏目中进行刊播,配合甲方重大活动、最新业务、文化、管理等方面进行报道。全年播发新闻、资讯不少于20条。
2、专题报道和宣传片制作。专题系列报道刊播在乙方《某某风采》栏目中,乙方将派资深编导配合甲方重大活动、最新业务、文化、管理等方面进行报道。全年累计制作播出四部专题报道(每部时长5分钟)和宣传片一部(10分钟左右)。
3、税收公益广告、公告宣传。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策划制作税收宣传公益广告片,并在乙方黄金时段播出。
具体公益广告时间安排:某某新闻综合频道或某某公共频道黄金时段安排30秒广告段位;全年累计播出时间为两个月。
4、宣传项目创新。帮助甲方使用虚拟现实等新型技术手段,灵活运用专题、访谈、动漫、H5、微视频、微电影、微电视剧、舞蹈歌曲等多种形式,增强宣传报道的吸引力和传播力。并负责向中央级、省级媒体(含知名网站)推送。
5、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其它服务。
二、合作期限及甲方资金支持
合同期限为2018年3月1日-2019年3月1日;
甲方于2018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之内支付乙方宣传费用8万元。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