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我县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打击非法、规范合法”的原则,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硬化“打非”措施,落实“打非”责任,保持高压态势,建立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长效机制,消除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现象,杜绝烟花爆竹事故,进一步提高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xx县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小组,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联合安监局、交通、市场监管、县社等单位成立联合执法组,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有关工作。
三、重点内容
重点内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制成品的行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经营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烟花爆竹的行为,经营企业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或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产品的行为,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负责协调辖区内公安派出所、安监站等组成“打非”小分队,排查、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并规范燃放行为。
(二)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牵头组织、统一管理,安排、部署、督导全县烟花爆竹“打非”行动方案的落实。结合自身职责以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为重点,发动基层派出所干警进村入户,摸底排查。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对发现和移交的案件组织查处。组织查处、取缔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