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引擎为“枫桥经验”插上信息化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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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位于祖国北部边疆,横跨三北,外接俄蒙、内连八省区,东西直线距离2400公里,南北跨度1700公里,土地国境线长4200公里,处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之中,是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打造祖国向北开放桥头堡的战略支点。全区司法行政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嘱托,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对标新时代新任务,把加强信息化建设作为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群众的先导性、基础性工程来抓,通过把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手段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实现法律服务的有效供给和对各项工作的逆向评估,最大限度地弥补服务群众不及时、不充分等“短板”,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解决了过去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初步探索出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司法工作科学发展的新途径。2016年和2018年,我区先后两次成功承办了司法部组织召开的全国信息化推进会,均受到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
一、内蒙古幅员辽阔、地广人稀,推进信息化建设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必由之路,必须全面提升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提”起来
习总书记深刻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上,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指出“要加快推动‘枫桥经验’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动态跟踪研判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趋势”。司法部傅政华部长提出“要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为引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精神动力。在深入领会上级重要精神的基础上,我们结合长期以来内蒙古司法信息化建设起点低、基础差、底子薄、应用水平不高,导致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能力不足这一特点,经过大量的反复调研、深入研究,分析出当前制约内蒙古司法信息化建设主要有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内蒙古幅员辽阔、地广人稀,亟需通过信息化手段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二是原有的信息化建设存在数据壁垒、信息孤岛的难题,标准不统一,各自为政的问题;三是运用信息化服务基层应用水平与现实需要有差距。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全系统内部从上至下广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真正形成了一个共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信息化不能缺位。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离开了信息化科技支撑,那么“枫桥经验”必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为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摒弃信息化纯业务的观点,摒弃自行其是,上热下冷,落伍于时代的做法,克服一切困难,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精准施策,破解难题,强力推进4K智能机顶盒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和基层司法智能终端(JIPAD)等信息化手段应用于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让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插上信息化腾飞的翅膀,切实提高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内蒙古人口高度分散、城乡法律服务力量分布不平衡,发挥广电网络全覆盖的优长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创新之策,必须全力推进4K智能机顶盒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把服务网络“建”起来
内蒙古东西跨度大、地广人稀,蒙汉双语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蒙古族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艰苦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不会上网或者互联网覆盖不到的群众求法无门,等等。司法厅紧紧聚集这一区情特点,同自治区广电公司着眼供需、精诚合作,依托广电网络覆盖农村牧区的资源优势,将“公共法律服务”版块植入电视机顶盒,广电负责基础网络的提供,司法厅负责维护数据,在全国首家推出以家家户户都有的电视机为载体,打造覆盖面最广、与老百姓最近、最容易得到的蒙汉双语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融合地域实际、群众需求和信息技术为一体,为城乡居民提供足不出户的优质法律服务。4K智能电视终端在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雪亮工程”成果展上荣获“全国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
一是抓住了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怨问题的工作基点。自治区司法厅准确把脉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全国首创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共分为“想看的”“想选的”“想问的”的三个模块,农牧民轻点遥控器在家就可以通过电视向最优秀的律师咨询法律问题,查询想找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合同范本、法治视频,查询最专业的律师信息等,利用遥控器即可享受均等优质的法律服务资源,从而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千家万户。4K智能电视终端为老百姓请进了专业、亲民、蒙汉兼通又随叫随到的“家庭律师”,有效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联通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二是成为了服务基层群众最佳法律平台。广泛应用4K智能机顶盒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使“家庭律师”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方便网络覆盖不到的广大农牧民足不出户就可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使法律法规查询、合同文本起草、政务时讯了解、典型案例对照和精彩的法治乌兰牧骑普法文艺欣赏变得触手可及。农牧民通过4K智能机顶盒一方面学习法律知识,逐步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另一方面遇到矛盾纠纷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而培养广大农牧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特别是4K智能机顶盒拉近了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距离,使得“你我虽相隔千里,却又咫尺天涯”,为多地多方当事人解决复杂矛盾纠纷提供便捷的调解平台。
三是扭住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个核心。司法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在服务“三大攻坚战”、推进“放管服”改革中不可缺位。同时通过4K智能机顶盒及时了解群众法律需求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评价,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以其特有的便捷性、创新性,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司法所的服务“面对面”的送到千家万户,实现了“用数据跑路”来代替“群众跑腿”。有利于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引导力和掌控力,始终筑牢祖国北疆意识形态安全屏障。目前全区覆盖用户达到280万户,点击“想选的”、“想看的”模块7000余万人次,视频咨询56万余人次,广大农牧民在公共法律服务中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2019年底基本实现4K智能机顶盒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全区全覆盖,为群众提供更周到、更便捷、更普惠的法律服务。
我们内蒙古将法治元素和法律服务融入智能电视,将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以便捷的方式提供给最需要的人群。将法律服务的触角通过网络延伸到边远地区的农牧民身边,让群众“在家打开电视利用遥控器就能解决法律问题”,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成为可能,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枫桥经验”,尽可能地实现了解决矛盾纠纷关口前移,未雨绸缪,预防在先、纷争化解在基层、问题消化在基层,切实夯实了基层社会平安和谐稳定的根基。
三、内蒙古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少事多的矛盾比较突出,整合信息化系统资源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务实之举,必须开发运用好司法智能终端(JIPAD),把服务能力“强”起来
从自治区的层面上来讲,我们的信息化建设初期设计方案就是给基层减负,提高工作效率,但是经过我们多次调研发现,结果恰恰相反,基层有若干个系统在运行,且每个系统间无法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全区司法所所均2.8人,即使每天有1-2人在录入数据,仍然完不成司法部和司法厅的要求,基层工作人员苦不堪言。同时智能化和应用化水平低,不能提高工作效率,也达不到管理全覆盖。针对这些问题,2017年,我们在全国率先定制开发了全国首创将生命体征识别技术应用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司法智能终端(JIPad),J是司法的英文首字母,I是智能英文首字母,Pad是平板的意思。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破解数据重复录入,事后补录问题。司法智能终端严格按照国家及司法部相关标准开发,充分考虑了和司法部及其他部门的信息化系统的对接,避免了数据的重复录入。打破了信息化办公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支持数据离线采集,智能终端和PC机同步应用和共享数据,只要一个地方录入数据,全网通行,避免了过去信息化应用中存在多套系统重复录入,不方便使用等问题。采用智能语音系统录入案件信息代替了打字录入,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负累,现场拍照、录像固定证据,方便了办案和现场信息采集,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系统数据的及时性、鲜活性。
二是实现执法的全覆盖,工作无缝对接。将司法所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汇聚于一个界面,司法所工作人员可以利用司法智能终端(JIPAD)实现工作对接,打造司法行政“闭环式”管理模式;利用最容易实现的手机APP方式对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并应用生命体征识别技术,精准监测预警人机分离,避免了脱管现象的发生,达到了全覆盖、全天候、全过程精准监管。同时可以通过司法智能终端(JIPAD)与监狱智能移动执法平台联动,实现远程探视、离监探亲、保外就医等业务的无缝对接。
三是实现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实时考核。司法智能终端(JIPAD)的应用促进传统的年底抽查、翻阅案卷等考核模式向实时考核、用数据考核的模式转变,提高考核质量及考核结果的可利用性。特别是可以实时了解人民调解案件完成进度,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更加精确地监管到每个案件的办理情况,促进传统考核模式向实时考核、用数据考核模式转变。因为能打破时空限制,司法智能终端(JIPAD)被形象的称为“流动司法所”。有效破解了内蒙古自治区地广人稀,服务半径大、优质法律服务资源难以惠及偏远地区农牧民的问题,打通了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
司法智能终端(JIpad)成为“流动的司法所”,“4K机顶盒”和JIPad的开发,初步实现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智能化,将基层百姓的舆情、民情、社情和需求,及时反馈到内蒙古司法厅大数据平台。内蒙古司法厅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建立社会舆情分析报告制度,形成数据分析报告,一是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决策参考;二是把群众的所期所盼所想汇聚到管理部门,准确掌握群众需求,实现精准化解矛盾纠纷和精准普法;三是对落实情况逆向评估。因此,司法厅被自治区党委列为舆情信息意识形态工作调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社会大局中有了主动权和话语权,使“枫桥经验”真正在内蒙古大地开花结果、落地生根。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在创新社会治理、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法治内蒙古、平安内蒙古建设过程中,信息化为内蒙古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注入了新的动力,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有力地提高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效能。我们内蒙古司法行政机关仅在工作中作出了一些探索和尝试,有许多工作需要向兄弟省市学习,特别是有很多不周不到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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