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中共国家xx总局xx市xx区xx局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常态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xx总局党委、xx市委、市局党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区局党委委员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区局党委应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区局党委委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一般扩大到区局调研员、副调研员和局内各单位、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必要时,可安排机关部门和xx所党员代表参加,视情况也可邀请市局党委、区委领导出席。
第五条 区局党委对区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区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区局党委书记担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