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展示良好的企业形象,为集团公司内涵提升、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通讯员及员工采写新闻和投稿的积极性,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再上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凡在报刊、电视、官微及网络媒体上,正面宣传报道集团公司工作动态、经验成果、典型人物和重要事件的新闻作品,一经采用,经考核给予作者相应奖励。
二、考核标准
(一)报刊类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新华社内参专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日报》等报刊上发表新闻作品,头版头条每篇奖励3000元;1000字以上非头版头条每篇奖励2000元;千字以下带有标题的每篇奖励1000元,无标题和简讯每篇奖励100元;新闻照片发表在一版的每幅奖励500元,发表在其他版的每幅奖励100元。
在《工人日报》、《科技日报》、《瞭望》、《国企党建》、《国企》、《新华社省要情》等报刊上发表新闻作品,头版头条每篇奖励1500元;1000字以上重点稿件每篇奖励600元;1000字以下带有标题的每篇奖励300元,无标题和简讯每篇奖励100元;新闻照片发表在一版的每幅奖励200元,发表在其他版的每幅奖励50元。
在《中国能源报》、《中国煤炭报》、《中国矿业报》、《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工业报》、《中国企业报》、《大众日报》、《省工人报》、《省国资》、《香港文汇报》、《香港大公报》等报刊上发表新闻作品,头版头条每篇奖励1000元;1000字以上非头版头条每篇奖励500元;1000字以下带有标题的每篇奖励200元,无标题和简讯每篇奖励30元;新闻照片发表在一版的每幅奖励150元,发表在其他版的每幅奖励30元。
在企业所在地市级报刊上发表新闻作品,头版头条每篇奖励600元;1000字以上非头版……